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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倡议书时间:2019-11-29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为依法严惩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全面净化公共资源交易环境,市发展改革委、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等17部门联合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深入开展以“依法严惩黑恶势力,坚决维护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为重点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现向全市有关部门、各方交易主体发出如下倡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全市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建设伟大工程,实现伟大梦想。各市场交易主体要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黑恶势力的危害性、不间断开展“大扫除”的必要性,在这场专项斗争中,坚决同黑恶势力作斗争,坚决维护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公共资源交易秩序,共同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交易环境。 二、自觉遵纪守法 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实际行动树正气扬清风,依法依规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坚决杜绝阻碍投标、围标串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违法违规行为,绝不参与故意抬高或压低价格、弄虚作假等恶性竞争。严格遵守开评标秩序,绝不扰乱开评标现场,绝不干涉评委正常评标,绝不干涉工作人员现场监督、见证。绝不无正当理由打分畸高或畸低,绝不对不同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评标标准、实施不客观公正评价。严格标后履约,坚决杜绝非法挂靠、转包分包等行为。积极配合监管执法,坚决杜绝暴力阻抗。以合法理性方式反映诉求,绝不扰乱正常工作秩序。 三、主动检举举报 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行为是每个单位、个人的权利和义务,广大人民群众要积极参与。如发现违法违规或涉黑涉恶行为,应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及时处理有关线索信息,并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按照《济南市公安局黑恶霸痞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给予奖励。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附: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涉黑涉恶线索举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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