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投标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 2、投标单位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国内独立企业法人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5、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8月1日至今,承担过合同额100万元及以上类似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提供投标主体的业绩合同原件(核验原件的同时提交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信誉要求:投标人提供自2017年8 月 1 日至今的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提供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招标人将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的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