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济南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加强济南市房屋建筑和燃气、供热工程项目交易文件在线监督管理检查的通知》,进一步深化招投标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市场营商环境。
1、自2020年6月8日开始,取消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招标文件、答疑文件、中标公示等交易文件事前审核环节,采用告知承诺制;
2、通过随机抽查方式实施在线监督管理,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进行抽查。
关于加强济南市房屋建筑和燃气、供热工程项目交易文件在线监督管理检查的通知
济建建管字〔2020〕48号
各区县住建局,济南高新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管理局、市南部山区规划发展局、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建设管理部、莱芜高新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文)相关要求,进一步简化优化招标程序,健全和完善我市房屋建筑和燃气、供热工程项目交易文件在线监督检查管理机制,构建良好市场营商环境,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实施告知承诺制
自2020年6月8日开始,招标人 (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通过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直接发布工程项目交易文件(包括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招标文件、答疑文件、中标公示),并同时提交《济南市房屋建筑和燃气、供热工程项目交易文件审核承诺书》(详见附件1)。
招标人对其发布的交易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公正性和合规性负责。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编制交易文件过程中,应依法依规编制,不得出现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的禁止性内容(详见附件2)。
二、加强交易文件在线监管
(一)交易文件在线监督检查范围及内容
1.交易文件在线监督检查范围
建设行政监督部门监管的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燃气、供热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招标文件、答疑文件、中标公示。
2.交易文件在线监督检查内容
(1)内容是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2)内容是否存在不合理约定和倾向性条款;
(3)内容是否前后矛盾;
(4)评标办法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5)是否擅自更改示范文本的固定条款和约定;
(6)其他情形。
(二)交易文件在线监督检查方式。
交易文件在线监督检查,从项目数据提取、筛选,随机抽取项目,到生成抽查结果,实现全程电子化,做到全程留痕。建设行政监督部门监管的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燃气、供热工程项目,通过随机抽查程序,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进行抽查。具体检查方式如下:
1.对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中标公示,通过随机抽查程序,在发布期限内全部在线监督检查。
2.对已编制发出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在发出之日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随机抽取,以不低于20%的比例抽查。
3.对交易文件在线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且不纠正的(或未抽查到但出现质疑投诉且不纠正的),建设行政监督部门将对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开展重点监督,即从违法违规行为认定之日起6个月内,该项目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将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运用随机抽查程序自动识别,重点关注,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直至定向检查。同时,对连续6个月交易文件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实行守信激励措施,减少抽查比例,优化检查频次。
(三)交易文件在线监督检查结果处理
经在线监督检查发现交易文件内容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的,建设行政监督部门应责令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通过重新发布公告、澄清等方式及时改正,并对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施信用记录。拒不改正的,建设行政监督部门将约谈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约谈期间,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并书面通报招标人。
(四)交易文件在线监督检查结果公布
按照“谁检查、谁公开”的原则,市本级及区县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每月5日前集中公布上月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并同时报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处。
三、保障措施
各区县建设行政监督部门应按照本通知内容,依职责加强交易文件在线监督管理工作的内部管理,落实在线监督管理责任,严格在线监督管理程序,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加强对交易文件在线监督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及时解决各区县建设行政监督部门在招投标监管工作中遇到的难题,提升监管工作人员业务服务效能。
附件:1.济南市房屋建筑和燃气、供热工程项目交易文件审
核承诺书
2.济南市房屋建筑和燃气、供热工程项目交易文件违
法违规行为
3. 年 月份济南市房屋建筑和燃气、供热工程项
目交易文件在线监督检查违法违规问题清单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