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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高新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智能停车场EPC项目人防监理工程时间:2020-09-23 日照高新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智能停车场EPC项目人防监理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日照高新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智能停车场EPC项目已由项目代码2019-371194-50-03-064572的备案证明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日照高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人防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防空地下室面积约 13636.04㎡。 2.2、建设地点:山海路以北、菏泽路以东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任务。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计划工期:总工期180日历天。 2.6、招标控制价:35.45万元 2.7、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人防工程监理丙级资质(外省监理单位须在山东省人防办完成进鲁备案),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人民防空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有3年以上工程监理工作经验。 3.2投标人未被列入山东省人防工程建设领域信用黑名单。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0年09月23日至2020年09月28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韶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昭阳路与高新二路交汇处4楼005室)购买。 3.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4.方式:现场领取,本项目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5.供应商授权代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招标文件购买手续。 5.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5.2供应商的营业执照、人防工程监理丙级资质、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0月13日15时00分,地点为山东韶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昭阳路与高新二路交汇处4楼005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日照高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韶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日照高新区高新七路电子信息产业园 地 址:昭阳路与高新二路交汇处沿街4楼 邮 编:276800 邮 编:276800 联 系 人: 崔浩 联 系 人: 魏金秀 电 话:0633-2296212 电 话:0633-8863232 电子邮件:gxjhfz@163.com 电子邮件:sdshrz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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